2023年3月,市民李云(化名)网购某餐饮店自助套餐(没奉告是否含每名顾客餐具费)。次月,李云和朋友一起到该饭馆用餐,结算时,饭馆另收取每人1元的餐具费。李云以为未提早奉告,不该收取,便致电购买渠道,奉告该饭馆收取餐具费的现实,经渠道交流,饭馆供认收取但表明不予交还。经各方调停无果,李云将饭馆起诉至金牛区法院,他以为饭馆的行为构成诈骗,应当交还多收取的餐具费并付出500元赔偿金。饭馆辩称,餐具收费归于职业常规,“尽管不记得是否奉告餐具需独自收费,但饭馆内有消毒柜中的餐具供免费运用,买卖时对方也是自愿付出餐具费。”
未证明其在供给服务过程中明晰奉告李云需求付出该笔餐具费或予其以挑选运用免费餐具的权力,导致李云在就餐结束付款时才得知需求付出该笔费用
法院以为,关于李云建议的500元赔偿金,该饭馆在订单概况中虽未列明需独自收取餐具费,但其在收款时列明金钱,现有依据不足以证明其存在奉告虚伪状况或许隐秘真实状况的成心,该饭馆的上述行为不构成诈骗,不该向李云付出赔偿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餐饮服务者有供给洁净、消毒的餐具、饮具的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顾客享有知情权、公平买卖权。
餐饮服务者可按照相关规则自主或托付会集消毒服务单位做消毒清洗,或因托付消毒服务单位发生相应本钱,现行法令并无禁止性规则约束餐饮服务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
在消费前明晰奉告顾客一次性消毒餐具需求收费及价格,在两边达到合意的状况下,才可收取该笔餐具费
●在运营过程中,应主意向消费的人供给明晰、精确的价格信息和服务内容,包含是否无偿供给餐具等,保证顾客的知情权和挑选权。